我国文字的产生,有说“伏羲氏之王天下也,始画八卦,造书契以代结绳,由是文籍生焉”。(《尚书·序》)最普通的说法,文字产生在黄帝时代,由两位史官;一个叫沮涌,一个叫仓颉的“始作书契,以代结绳”。近代多数人认为,这两个人不过在人民群众的创造、使用、约定俗成的基础上,做了总结性的统一罢了。以后由古文到大篆,由大篆到小篆,由篆到隶,由隶到楷、到草,以及现代的由繁到简,就都是这种情况。
文字的产生,既是适应人类社会的需要而创造的,尽管它不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而相应地发展变化,但总有发展变化;在数量方面,由于使用的需要,不断增加;而另一面在形体方面,则由于使用的方便,逐渐简化。数千年的文字、书法发展史,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:社会的变革、文化的发展、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,不时地向人们提出效率要求。提高办事效率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,是普遍的规律。
在文字书写技术上,人们为了减少文字书写在起笔、收笔、提笔、移笔运动中的空间动作,使文字的笔画与笔画之间,单体文字之间的自然过渡、联接,在保持文字基本特征,结合遵循一定的省略规律前提下,起承转合,上下勾连,遂为“草书”。
在我国书法艺术发展史上,秦代是一个重要的阶段。
秦代虽然统一了文字,推行隶书,但古籍仍占也一定的地位。秦书八体,除小篆、隶书外,其余六体都是秦以前固有的,而小篆和隶书(尤其是隶书)之所以使用普遍,乃是因为在日常使用中隶书比篆书方便、迅速,能减少书写麻烦,提高书写效率,节省时间,即所谓“小篆为大篆之捷,隶书为小篆之捷”。由于“捷”这一使用价值的作用,因而又产生了“隶书之捷”的草书。
后汉蔡邕说:“昔秦之时,诸侯争长,简檄相传,望烽走驿,以篆隶之难,不能救速,遂作赴急之书,盖今草书是也。”唐代张怀璀在《十体书断》中说:“汉元帝时,史游作急就章……此乃存字之梗概,损隶之规矩,纵任奔逸,赴速急就,因草创之意,谓之草书”。宋代张拭在《南轩文集》中说:“必自笔札以来,便已有之;但写得不谨,便成草书”。明代赵宦光在《金石林绪论》中也说“草书起于列国,天下有事,急就为之,或起草他简,然后正书,皆不暇致详而作。”以上所引,对草书产生的时代,说法是极不一致的。这是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。但有一点是一致的,也是本文的宗旨,即:大家都认为草书是由于“救速”、“赴急”、“赴速急就”“急就为之”而产生的,所谓“写的不谨”和“不暇致详”也是因为“急”“速”的原因。
草书,是中国文化宝库中独有一种传统艺术形式。“章草之书,字字区别。而张芝变为今草,加其流速,拔茅连茹,上下牵连,或借上字之终而为下字之始,奇形离合,数意兼包。”(张怀璀《十体书断》)今草笔意奔放,体势连绵,错综离落,钩连映照,左右顾盼,又称大草或“狂草”,它渊源于东汉张芝,开派于唐代张旭,驰名于怀素。
可见,(直行书)上下牵连,一笔数字,若游丝萦汉,连绵不断,有惊蛇入草,骤雨旋风之势,是人们追求书写效率的必然发展结果。当然,书法草体发展到后来,越来越朝着表现艺术效果的方面发展,它完全不受语言规范的束缚,而主要从笔意、章法,气势诸方面去表现作者的个性,常以“穷变态于毫端,合情调于纸上”为目的,来“达其性情,形其哀乐”,它的社会交际功能受到了影响。这是与我们速记所追求的简捷、易学、易识的目的所不同的地方。
速记是快速书写技能,是文字的辅助工具,而不是艺术。但是如果从追求效率上说,速记的简捷、快速的特点,可以说是书法草书的继承与发展,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