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适应我省就业市场对速录人才的需求,提高速录人员的业务素质,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08年5月24、25日开展我省第八届速录职业资格鉴定试点考试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)有关事项请与广州市中佳速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。电话:020-83489380、83488106地址:广州市淘金北路1号新联大厦三楼。 一、鉴定考核级别 速录员(速度:140字/分,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 速录师(速度:180字/分,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 高级速录师(速度:220字/分,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 二、鉴定时间及地点(考试时间为5月24、25日) (一)5月24日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: 上午:(初级)理论知识:9:00-10:30(配分比例100%) 技能操作:11:00-12:00(配分比例100%) 下午:(中级)理论知识:14:30-16:00(配分比例100%) 技能操作:16:30-17:30(配分比例100%)
(二)5月25日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:
上午:(高级)理论知识:9:00-10:30(配分比例100%)
技能操作:11:00-12:00(配分比例100%)
(二)考试地点 广东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7楼 三、申报条件 ☆速录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: 1、经本职业速录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、并取得结业证书; 2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 3、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。 ☆速录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: 1、取得速录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,经速录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 2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 3、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。 ☆高级速录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: 1、取得本职业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速录师正规培训达规范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 2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 3、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。 四、考试方式 理论考试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考核,题型包括选择题、判断题,考试应按照题目要求认真作答;技能考试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考核,考试按有关考试指令进行考试。 五、考务要求 考生须如实填写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》,并附上有关学历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大一寸黑白近照3张。 六、证书 考试经理论知识、操作技能考核,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(含60分)为及格,可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速录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速录师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速录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,作为该职业就业上岗的有效证件。 七、收费标准 参照省物价局《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粤价函[1998]132号)的规定,速录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为 |